6月2日,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谭军一行7人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进行调研。市中院、检察院、财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观看了防城港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判工作成效展板和宣传片,并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调解室、律师值班室等场所,实地了解了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判工作情况。
随后,调研组听取了各与会单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情况介绍,并就本次调研内容进行了广泛探讨和深入交流,互相交换意见,对下一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据介绍,防城港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司法审判定位,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坚持以最严尺度、最高标准、最优程序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让破坏环境资源者付出沉重代价,为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美丽防城港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791件,审结769件,结案率97.22%。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23件、民事案件231件、行政案件437件;2020年审结207件,2021年审结264件,2022年审结277件,2023年5月前审结21件。一是以打击非法采砂为重点,严厉惩处盗伐、滥伐林木罪、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各类刑事犯罪,保护生物多样性;二是妥善化解环境资源民事纠纷,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三是依法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强化《防城港市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执行,助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
调研组对各与会单位开展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要立足于“海边山”特色,一是要增强绿色发展理念,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机制;二是要提高站位,用法治力量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三是要做好统筹发展工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要紧紧与人民群众利益联系在一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四是要强化各项预防措施,扎实做好诉源治理、群众矛盾化解等工作;五是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廖治中